国际疾病诊断编码库ICD-11-MMS:1.诊断编码2.诊断名称3.能否为有效码(注意:标示为“否”者是章、节代码,或具有细分亚目的类目编码;
在编码时应当采用有效码)分为以下章节:第1章某些感染性疾病或寄生虫病第2章肿瘤第3章血液或造血器官疾病第4章免疫系统疾病第5章内分泌、营养或代谢疾病第6章精神、行为或神经发育障碍第7章睡眠-觉醒障碍第8章神经系统疾病第9章视觉系统疾病第10章耳或乳突疾病第11章循环系统疾病第12章呼吸系统疾病第13章消化系统疾病第14章皮肤疾病第15章肌肉骨骼系统或结缔组织疾病第16章泌尿生殖系统